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管理规定,中心夏季研究生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工作各时间节点如下,请各位研究生导师及毕业生严格把握,以免影响按期毕业。
一、学位申请与论文评阅提交材料及截止时间
1、《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与《农业资源研究中心学位论文评阅申请表》一式一份;
2、《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表中10、11页暂不填写(附发表文章、成果等原件、复印件一份);
3、学位论文(供专家评阅)硕士一式二份;博士一式三份(同时提交PDF格式电子版到yzb@sjziam.ac.cn,邮件及附件请命名为:某某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版);
4、《中国科学院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一式二份;《中国科学院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版到yzb@sjziam.ac.cn;
5、 《农业资源研究中心学位论文评阅申请表》中每位毕业生导师推荐10位论文评审专家信息,添加至中心研究生教育专家库备用。博士学位论文送审专家:要求含至少7位及以上外单位、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送审专家:要求含至少7位及以上外单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
6、《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术报告及社会实践登记表》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于4月1日上午交人教处309房间,过期不予受理。
二、论文答辩
1、时间:通过资格审查的毕业生,学位论文答辩须在5月4日-5月15日完成,因没有按照规定时间、规定程序进行论文答辩的研究生,需申请下一年度毕业和学位授予;
2、组织实施:由导师或课题组负责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
3、答辩规定:研究生答辩会必须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和《中科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农业资源研究中心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答辩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答辩人导师可作为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但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且在评议阶段应回避。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位副教授、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成员中除本单位专家外一般应当有2名及以上外单位专家。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至7位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必须包括2名及以上外单位专家。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博士生指导教师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博士生指导教师担任。
4、《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的填写:研究生答辩决议书必须当场填写,答辩完毕后第二天将整理好的答辩决议书等相关材料交到人事教育处(截止日期5月20日,过期不予受理)。
三、学位初审
5月21-26日召开学位委员会全体会议,对夏季毕业研究生的学位申请和学位授予情况进行初审。
四、学位信息填报及时间
学生答辩完毕后,登陆研究生学位管理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和论文信息(用户名为邮箱地址,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五、学位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的撰写必须按《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定》、《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要求》和《农业资源中心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细则》进行。单位名称: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农业资源研究中心。
六、论文印刷与提交
学位论文反复修改定稿后,经导师审查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论文印刷,每位毕业生由中心统一印刷10本提交国科图及中心图书馆,多印份数费用自理。
七、毕业派遣
6月份进行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请已签署就业协议的同学将就业协议书尽早交到人教部门,6月14日前签订了就业协议的,将进行统一派遣,之后签订就业协议的将单独派遣。(签到北京的学生同时交接收函)。
八、答辩后需提交的材料及时间节点
1、新版《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一式一份(截止日期:5月22日);
2、填写学位信息(5月30日之前完成);
3、毕业登记表(6月14日前);
4、离校登记表、宿舍和自习室钥匙、学生证等(6月30日前);
5、就业协议书:已经有就业单位的,上交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签订协议书后立即上交。
6、提交10本学位论文到人事教育处(6月13日前);
7、电子论文提交:在学位信息填报时按照要求提交学位论文的WORD或PDF格式电子版,并提交一份到yzb@sjziam.ac.cn(5月30日前)。
九、其他
1、2013年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申请等进行了文件修订和相关表格的修改,请毕业生一定按照最新文件要求、使用最新版表格(见附件)。
2、研究生毕业论文采取匿名评阅的办法,研究生导师和本人不得询问、干预学位论文评阅。
3、根据有关规定研究生论文评语意见中如有“修改后答辩”的,请导师指导学生按照《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进行修改,然后再次送审原专家评阅,直到同意答辩,方能进行答辩,未接到论文评阅通过的意见,一律不得答辩,否则,答辩无效。
4、答辩时间及答辩专家名单需提前5个工作日报人事教育处,人员组成经审核通过方可组织答辩。
5、请各位导师及毕业研究生提前安排,及时完成论文写作、修改、打印、送审等相关工作。没有按照规定时间、规定程序进行论文答辩和提交毕业材料的或毕业材料不合格的研究生只能等待下一年再申请毕业和学位授予。
有关工作进展,请及时与人教处沟通。
附件:通知附件
人事教育处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