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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与政策

“中国优秀博士后奖”简介

发表日期:2010-11-23来源:放大 缩小

为表彰和奖励在科学、教育事业和经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北京格林沃德营养保健品有限公司于1993年达成协议设立“国氏”博士后奖励基金用于奖励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评奖工作从1994年开始至1998年共进行了五年,每年奖励10人,共有50人获得此项奖励。除对每位获奖人员授予荣誉证书外,还发给每人一万伍千元人民币奖金。这些获奖人员都做出了多项重要研究成果和突出贡献。目前,他们均已成为新的年轻的学术带头人,其中,有两人分别于1997年、1999年当选为年轻的中国科学院院士。据了解,全国各设站单位和广大博士后人员对此项奖励的设立给予一致好评。但也提出过一些意见,即: 对“国氏”博士后奖励基金这个名称不满意。他们认为,这实际上是一种民间性的奖励,奖励层次与国家实行的博士后制度不协调。

为此,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人事部领导的直接关心下,从1999年初开始,提出更改奖励名称和奖励级别问题。1999年9月16日,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做出决定,设立“中国优秀博士后奖”并为此印发了《中国优秀博士后奖励规定》。此后不久,便开始着手组织2000年度“中国优秀博士后奖”的评选工作。

“中国优秀博士后奖”是对国内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博士后人员的奖励。这项奖励不仅是对获奖人员所做突出成果的肯定,也是对他们综合素质的一种肯定;从奖励的性质上看,它是一项政府性的奖励,是目前我国博士后研究人员中的最高奖。这项奖励的设立对完善我国现有的博士后制度,推动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和科技创新的发展必将发挥积极作用。

200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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