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党小组职责功能,增强法律知识的学习,8月7日,农业资源研究中心科研二支部第二党小组组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在太行山站党员活动室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集中学习活动。活动由科研二支部第二党小组组长朱春雨同志主持。
朱春雨介绍了开展此次学习目的,并对《民法典》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重要意义进行了领学,组织大家对《民法典》中与科研工作相关的几个方面进行了讨论。与会人员纷纷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发言。党员曹建生同志对学术不端行为涉及到知识产权法的内容进行了讲解。党员王贺辉同志表示,科研工作中用虚假合同、虚开发票等套取科研经费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时刻保持警惕,严格自律、坚决杜绝。党员张新强同志从物权角度,对如何保护台站科研设施、公共财产安全发表了看法。
大家一致认为,党小组学习形式灵活、高效、方便,通过本次学习,大家对《民法典》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为在今后工作、学习、生活中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提供了支撑。(供稿:朱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