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定于4月27-28日对申报化验与分析岗位初选合格人员(已电话通知)进行招聘考核,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请参加考核人员于2013年4月27日上午8:30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由所在院校提供毕业证明)、小二寸免冠近照(一张)、有关业绩及资格证明等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1份),到中心办公楼二层人事教育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二、提交材料
3、有关业绩、技能证明的原件、复印件(一份);
4、专家推荐信(2封,其中一封为最后学历的指导教师推荐信)。
5、档案所在单位政审材料
三、组织体检
4月27日上午由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空腹)。
四、考核与录用
1、笔试:4月27日下午14:30-16:30在办公楼五楼会议室进行笔试。
2、面试:4月28日上午9点在办公楼二楼会议室进行面试。面试采取应聘者报告与答辩的形式进行。报告时间掌握在10分钟内(PPT)。其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取得的业绩、掌握的主要技能与特长、对申请岗位的认识和未来工作设想等。考核组成员对应聘者进行提问、应聘者答辩。
3、录用:考核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50分,面试50分。考核总分低于60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用。综合考虑笔试、面试、体能、体质和政审等各方面情况,择优录用。
4、其他:考核期间的路费、住宿费、体检费等所有费用均自理。
五、地址与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中路286号 人事教育部门
联 系 人:毛老师 胡老师 电话:0311-85814366;85811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