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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ARP系统用户短信及邮件提醒设置

发表日期:2011-03-08来源:放大 缩小

 

中心各位ARP用户:

在ARP系统应用中,用户可以在个人设置里将自己的手机号码和邮箱维护进去,以便获得短信及邮件提醒,加强提示作用,便于各业务流程得到及时处理。

具体操作如下:

1、从系统获取短信和邮件提示

请登录中心ARP系统后,在“个人设置” —“用户信息”中输入自己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勾选订阅栏目,然后勾选提醒类型:邮件+短信,保存。

管理人员处理完业务后请勾选邮件和短信通知,这样,系统会以这两种方式通知当事人及时处理(目前公文已采用这种方式)。

2、在首页显示知识产权和国际合作等模块的待处理事项

请登录中心ARP系统后,在“个人设置” —“系统风格”中,将首页待办中的内容都勾选上,并设置首页待办显示行数(根据各人业务量设置10-30)保存。这样,各模块的待处理事项都会显示在首页,加强提示作用。

 

中心技术支撑部 

2011年3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