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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资源研究中心党委召开2018年第十次中心组学习会

发表日期:2018-12-14来源:放大 缩小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重要论述,引导农业资源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基层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1212日上午,中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18年第10次(扩大)会议。会议由中心党委书记赵军主持,中心党委委员、支部书记和管理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了学习。 

  会议重点就《条例》进行了专题学习,中心党委委员刘孟雨研究员领学并作重点发言。刘孟雨表示,《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系统回答了支部建设的基础性和操作性问题,《条例》阐述了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的五大原则和党支部的八大任务,并明确了事业单位中的党支部的重点任务,为全面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重要论述时,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杨永辉研究员表示,习近平同志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向全党郑重发出“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伟大号召,意义重大。身为科研工作者,更不能忘记我们的初心和使命,要时刻关注祖国需要什么,时刻关心人民如何幸福,把主要精力落实到实现科技创新和科技强国建设的具体实践上,落实到中科院“三个面向”“四个率先”的具体行动中。 

  赵军强调,《条例》837条的内容全面覆盖了党支部建设的各领域、各方面,具有很高的实践指导性,需要大家认真学习领会。2017年中心党委在三个野外试验台站分别成立了“流动党支部”,为在站工作的党员提供学习教育平台。今年党中央下发的《条例》,明确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提出了“流动党员党支部”的概念,及时指导了基层党建工作。这一点,中心党建工作结合实际勇于创新起到良好成效。各支部要按照《条例》的要求,继续坚持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做好党员直接教育管理监督的同时,不断加强党支部与非党职工的联系,担负起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职责,加强支部对科研活动的支持,引导支部党员在科研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创新的实践为科技创新提供坚强的保障,全面推进党建促科研的活动。各支部各部门要牢记初心和使命,一是要努力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完善各类规章制度,让各类人才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二是要坚持发展的理念,树立改革的意识,经常开展对“常规工作”的再思考,以非凡的魄力勇于面对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做到“学、思、行”相结合。三是要做到守土有责,一切从科研出发,一切为了科研,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以优异的成绩将中心各项事业推向更加美好的明天。(供稿: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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