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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职责范围

主要职责:负责人力资源规划;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引进、人才项目申报与管理(不含国际人才计划);干部选拔聘用、监督管理、学习培训和队伍建设;人力资源改革方案的制定与实施;机构与编制管理;在编人员、项目聘用、劳务派遣人员、高访客座、博士后、离岗安置及离退休等人员的人事管理;各级各类岗位评聘与考核等岗位管理;各类人员的考核评价与优秀推荐工作;职工调配、入职、离职、考勤、兼职、合同等人事管理;博士后入站、出站、培养及项目申报等全过程管理,流动站评估与学科建设;薪酬福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政策的落实与管理;职工培训与继续教育管理;各类公派留学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统计、遗属、伤残抚恤及残疾人管理;干部人事人才相关工作档案及职工个人人事档案管理;职工出国(境)政审;离退休人员服务与管理、计划生育相关工作及ARP相关模块运维。

副处长(主持工作):樊华杰    

高级业务主管:毛学森  

工作人员:李存桢           

联系电话:0311-85871743  0311-85803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