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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职责范围

主要职责:负责科研规划,重大任务与科研项目组织、实施、监督和全过程管理。绩效审核和统计;负责科技成果、科研档案管理;知识产权管理;负责科研部门设置和调整;学科定位,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院地合作;负责国际合作管理,人员出访、来访手续,外事活动等管理工作;外籍职工招聘和管理(和人事处合作),国际人才计划组织和实施。挂靠学会管理;科学普及工作;负责重点实验室及科研平台发展规划;负责所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管理;ARP科研相关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等。

科研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胡玉昆 

科研处副处长谭莉梅              

工作人员王洪梅景冰丹胡佳宏

联系电话0311-858743670311-85871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