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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资产处职责范围

主要职责:负责中心财务活动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编制预决算和财务收支计划;负责中心、工会、党团、学会的财务核算、管理与监督;负责职工工资、离退休费、研究生奖学金及其他流动人员劳务费的发放;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缴交与管理;财务文书、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管理;按时申报纳税。负责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实验仪器与材料采购管理、仪器修购专项实施、房补核算管理;台站等各类资产及收入管理;配合有关审计工作等。

财务资产处处长: 赵恒

财务资产处副处长:刘慧涛

工作人员: 李红娜  袁毅

联系电话: 0311-85814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