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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十三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2016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6-07-06来源:放大 缩小

 

 

  各研究室: 

  根据中国科协《关于开展第十三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2016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658号)精神,为做好第十三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2016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十三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及“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学风正派; 

  2.在基础科学或生命科学领域取得重大发现、重大成果; 

  3.不超过45周岁(1971531日及以后出生)的我中心女性科技工作者; 

  评选范围不含工程技术领域及涉密领域。 

  (二)推荐渠道及推荐名额 

  依托农业系统工程学会,可推荐1 -2名候选人。 

  二、2016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尊师重教,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品质,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 

  2.从事基础科学或生命科学领域研究工作,研究项目涉及动物(如实验用脊椎动物)和化妆品研究的不在此列; 

  3.不超过35周岁(1981531日及以后出生)的我中心女性科技工作者; 

  4.目前为在读博士生或在站博士后; 

  5.具有拟利用本计划资助开展的科研项目,且该项目须于2017年开始研究,研究的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二)推荐渠道及推荐名额 

  依托农业系统工程学会,可推荐1 -2名候选人。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每位被推荐人需明确参评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或“未来女科学家计划”,不得两个项目同时参与评选。 

  (二)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推荐人选要注重向长期在科研和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女科技工作者倾斜,被推荐人的成果贡献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人;“未来女科学家计划”项目推荐人选既要注重目前已承担的科研工作取得的成果及表现出的科研潜力,更要注重拟申请资助项目的创新性。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网络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非学术任(兼)职、非科技类奖项不得填入推荐表相关栏目。电子版材料与相应的纸质版材料必须保持一致。 

  四、报送材料要求 

  《第十三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表》《2016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表》一式5份,表格参见附件,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要求填写。推荐表上所指的推荐单位为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审批意见栏不能填写任何内容。 

  请于2016715日前发送电子版表格到kjgl@sjziam.ac.cn 

  联系人:王洪梅,联系电话:85814367 

 

  附件: 

  1第十三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表 

  22016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