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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

北京分院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

发表日期:2010-01-30来源:放大 缩小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是党中央从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全局出发,为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所做出的重大决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实施纲要》的颁布实施,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保证京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对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院党组的要求,紧紧围绕我院知识创新工程工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

  (二)工作目标

  按照院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京区单位(包括山西煤化所,下同)2005—2007年期间的工作目标是:深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认真抓好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初步形成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整体格局和工作机制;2008—2010年期间的工作目标是:认真抓好巩固、落实、深入、提高工作,建成与“创新跨越、持续发展”的知识创新试点工作新阶段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2011—2015年期间的工作目标是: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形成较成熟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二、加强教育,夯实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

  (一)抓全面,广泛深入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

  京区单位反腐倡廉教育要面向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要进入处、室、支部、研究室、课题组……,广泛深入地开展。帮助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认识到在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重要意义;认识到反腐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紧迫性;认识到消除腐败现象对于净化社会环境,保障和促进科学研究工作的重要作用;增强反腐倡廉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参与意识。逐步提高党员、干部、职工反腐倡廉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为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推进打下扎实的思想基础,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二)抓重点,搞好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

  京区单位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首先,要抓好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各单位党委要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领导干部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要安排一次反腐倡廉理论专题学习,以帮助领导干部增强廉政意识,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积极地同腐败现象作斗争。第二,教育和要求领导干部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廉洁奉公,自律、自警、自重、自省,不断增强抵御腐蚀的能力,做遵纪守法的榜样。第三,各单位要建立“廉政党课”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每个年度要结合单位实际和自己的学习体会,讲一次“廉政党课”。此外,北京分院还将积极协助院党组办、人事教育局,对新任领导干部和党校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培训,办好领导干部管理知识和法制教育讲座。

  (三)全方位、多渠道,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合力

  要建立全方位、多渠道反腐倡廉“大宣教"的工作格局。京区单位的宣传教育、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工会、共青团以及相关业务部门,都要纳入到这一格局中来,通过不同渠道步调一致地开展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反腐倡廉教育要形式多样、生动有效,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确实起到触及思想,提高认识,影响行动的作用。

  (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反腐倡廉理论研究

  京区单位在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中要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廉政文化建设,要以廉政理论为指导、廉政教育为基础、廉政活动为平台,通过宣传教育和广泛的群众参与,在分院系统内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和崇廉、尚廉的社会氛围;增强京区单位干部职工的反腐倡廉意识,形成良好的反腐倡廉道德风尚和社会风气。要把廉政文化融入到科研、管理、服务当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水平。

京区单位在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中,要结合分院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反腐倡廉理论的研究,深入分析探讨科研单位腐败产生的原因、特点和发展规律以及消除和治理腐败的措施对策。

  (五)反腐倡廉教育中要做的几项具体工作

  1.北京分院每年组织一次以反腐倡廉为主题的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宣传教育处、纪检监察审计室)

  2.京区各单位每年组织2—3次反腐倡廉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各单位党委、纪委)

  3.京区各单位要开设反腐倡廉的网页或专栏。网页或专栏要有专人管理,内容要经常更新。(责任单位:各单位纪委、党办)

  4.2005年,京区单位要组织学习宣传《实施纲要》,制定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配合监察审计局、院党组办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调研;2006年,召开京区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理论研讨会,深入探讨科研单位如何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7年,组织召开京区单位反腐倡廉经验交流会,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抓好制度的执行落实工作

  (一)加强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

  1.分院机关各部门、京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总体规划和中长期规划,分阶段分步骤实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包括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清理)。制度建设要突出重点,特别是对容易发生腐败的领域要建立制度予以规范。要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制度的制定要注重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切实起到抵制腐败的作用。

  2.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并在实施中加以完善《中国科学院研究所所长负责制条例》、《中国科学院研究所党委工作条例》、《中国科学院研究所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深入推进“科学办院、民主办院、依法办院、以德兴院’’的贯彻落实。

  3.汇同监察审计局,完善民主集中制制度。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党务公开制度;建立和完善职代会提案、重大决策审议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所务公开制度等。

  4、根据北京分院工作的开展情况,逐步建立健全有关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院地合作、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反腐倡廉制度;督促京区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特别是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基本建设工程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制度。

  (二)充分发挥制度的保证作用

  通过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逐步在京区单位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性机制。以严密的制度规定、严格的制度执行、严肃的制度追究,来加强对权力运用的约束,保证公共权力不被滥用。

  (三)认真抓好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

  京区各单位要认真抓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执行落实工作,特别要注意有关干部人事制度、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基建监督管理制度、企业反腐倡廉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廉政建设等制度的执行落实,真正形成用制度来制约和防范腐败的有效机制。要加大执行落实制度情况的检查力度,分院及京区各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有关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北京分院将积极配合院有关部门对京区单位制度建设情况的检查。各单位对发现的腐败行为和现象,要严格依据相关制度规定予以纠正和查处。

  (四)今后几年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要做的几项工作

  2005年,对现有的反腐倡廉制度进行清理,过时或起不到规范作用的要废止,有缺陷的要修订完善,需要细化的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需要制定配套制度的要抓紧制定;各单位要对制度执行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2006年,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反腐倡廉的基本制度,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配合院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对京区单位重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2007年,在京区单位初步形成反腐败制度体系;配合院相关部门对京区单位制度建设的总体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四、加强监督制约,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一)监督工作多元化

  监督工作要实施多元化。要加强和保障党内、行政、法律、群众、舆论、职代会等形式的监督,为监督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条件;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提高监督工作的整体效能,努力在京区单位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对发现的腐败问题,分院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及时组织力量调查处理。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督工作

  1.加强对局(所)级领导干部的监督。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思想作风、组织作风、工作作风方面的情况;对国家及院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执行情况;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情况;收入申报、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廉政(戒免)谈话等有关制度执行的情况;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廉洁自律的情况等。

  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为民主生活会、干部考核(考察、测评)、内部审计、听取群众意见、个别谈话、群众举报(反映)问题的调查等。(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审计室)

  2.协助院有关部门加强对京区单位经费分配、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1)检查国家有关法律和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中国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暂行条例》、《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2)监督和检查知识创新试点专项经费、课题经费、基本建设经费的管理及使用情况;(3)监督和检查国家审计意见落实、整改的情况。(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纪检监察审计室)

  3.协助基建局加强对京区单位基本建设管理的监督。监督检查各建设单位在项目进行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质量控制、财务收支等各项管理规定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和院有关规定的情况。(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

  4.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和内部审计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1)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2)监督检查所务公开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是电子所务公开);(3)监督检查会议、庆典活动审批执行情况;.(4)监督检查礼品登记制度落实情况;(5)监督检查各种礼品、公务接待费、公车使用等管理情况;(6)监督检查内部审计意见落实、整改的情况。(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纪检监察审计室)

  5.加强对京区研究所及其它事业单位投资企业的管理和监督。(1)监督检查企业对国家及我院关于企业的相关法律、规定的执行情况;(2)监督检查企业资金运用、资产处置和对外投资的监督管理情况;  (3)监督检查企业负责人廉洁自律的情况;(4)监督检查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产权交易、国有股权转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情况。(责任单位:各单位企业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纪委)

  6.加强党内监督工作。各单位党委、纪委要重视和加强党内监督工作。(1)党委要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对监督工作要给予充分的保障;  (2)各单位纪委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协助同级党委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监督重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党纪党规的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廉洁自律的情况;党内民主监督和保障党员民主权益的情况。(责任单位:北京分院党组、纪检组,各单位党委、纪委)

  (三)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加强监督部门与业务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不断加大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工作的力度;进一步改进监督的形式方法,充分运用我院ARP项目工作成果,增强电子网络信息技术监督管理的效果,加快实现标准化管理,提高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审计室、各单位纪检监察审计部门)

  五、认真查办案件,严厉惩治腐败

  (一)做好案件查处工作,严厉惩治腐败

  京区各单位要坚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要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亲属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以权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贪污、侵吞、私分、挪用公款的案件;失职、渎职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案件;在基本建设、人事管理、科研管理、财务管理、经济活动等方面的违法违纪案件等。

  要严厉惩治腐败。对已查实的腐败分子,要依照有关规定,该处分的处分,该移送司法机关的移送司法机关;不姑息、不留情,不手软。

  (二)加强案件管理工作,严格依法依纪办案

  凡是京区单位党员干部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都要按组织系统向京区纪委(北京分院纪检组)进行报告。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要加强对案件管理工作的领导,对办案所需要的人员、经费、时间要给予充分的保证。各单位纪委要认真组织好案件的查处工作,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要注意政策,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要注意方法,讲究办案技巧。各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科研管理等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形成办案合力。对于触犯刑律需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同司法机关沟通,介绍案情,做好配合工作。

  对于在查办案件中瞒案不报、压案不查、说情、设置障碍、失职渎职等行为,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重视和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案件办结后,要认真总结,深入剖析,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原因,并举一反三,对相关工作进行检查,结合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找出反腐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改进管理,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做好防范,铲处腐败现象产生的土壤,从根本上治理腐败。

  六、加强领导、组织工作,保证“惩防体系”落在实处

  (一)加强领导工作

  各单位党委要切实做好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领导工作,行政领导班子要给予全力支持配合;党政领导干部要做好工作分工,形成党委书记负总责,党政领导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领导格局。对反腐倡廉工作要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工作落实、经费落实。

  (二)做好组织落实工作

  各单位纪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主要任务的分解落实。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好分工,明确各部门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责任,并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责任部门逐条逐项地进行落实。对落实不力的部门,给予批评警告,并追究领导责任。

  (三)保证“惩防体系”落在实处

  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性、紧迫性,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党委和行政工作的整体部署中,通盘考虑,统筹安排,抓好落实,做好组织领导工作。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责任要分解到位(部门、岗位),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评,切实保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落在实处。

 

 

  中国科学院北京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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