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中心党委相关工作部署,3月15日,机关党支部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会议由机关党支部支委刘慧涛同志主持,全体党员参加。
会议首先进行了集中学习。由刘慧涛、王建江、王超、樊华杰四位同志分别带领大家学习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河北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习近平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在全国抗击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科学家座谈会上的讲话、习近平在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等相关讲话和指示精神,为本次组织生活会召开奠定思想基础。
随后,刘慧涛代表支委会向大会作了机关党支部2020年度工作总结和2021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党员们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别从政治、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深刻查摆问题,并对支部今后工作进行了讨论,提出有利于机关党支部和中心党建工作发展的意见建议。
会上,与会党员按照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要求,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通过量化打分的方式,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参加“三会一课”学习,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等多个方面,认真开展自评、互评。
大家一致认为,本次组织生活会促进了机关党支部党员之间的沟通交流,收集到一些好的意见建议,对于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创建模范机关、发挥机关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保障中心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供稿 谭莉梅)